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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1、书面的《复核申请书》一份(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依据);
2、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事故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委托的,附委托书一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事故当事人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文件一份;
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
望采纳,谢谢向交警事故科提出申请,也可以到该交警所属公安分局交通处进行申请。
但请注意:如果原认定书不存在严重背离事实,或引用法律不当、错误问题,同时自己也无法提出主张并举证支持自己的主张,复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