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社保转移和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
1、社保转移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2、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
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烂哪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脊清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樱历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转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可以申办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服务。
一、申办转移社保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二、申办转移住房公积金流程
1、参保人在本地办理正常参保手续后,于每月5--24日将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至社会保险局各分局办事大厅经办窗口,填写转移接续申请
(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市段冲户籍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转兄燃唯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市社会保险局寄出的联系函后审核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出手续,向市社会保险局寄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转移相关资金
4、市社会保险局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转移资金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入合并手续
扩展资料:
一、申办转移社保材料
1、《申请》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办公积金转移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个人公积金银行账户信息单(原单位和现单位)
3、调动函或单位介绍信复印件
4、调离本省的,需要外省公基金管理中心出具转移证明函
5、委羡培托办理的,需要单位出具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转移
可以办理社保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