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只要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失业的,失业保险满缴满1年且已经办理失业登记的,就可以再次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猛运(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稿银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枝敬梁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