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由: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簿、
3.1寸免冠照片1张、
4.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证明、
5.人事档案(档案内须含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制工人就业登记表等有关材料)、
6.失业保险缴费证明书等材料
前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失业登记窗口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失业保险
1.定义:
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塌兄家财政补贴等渠道迟庆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码衫握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2.意义: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3.待遇: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